根据《省经信厅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节能函〔2020〕161号)要求,省经信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开展了2020全省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经信、水利和湖泊(水务)部门推荐,省经信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2020年度“湖北省工业节水型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节水型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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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 日-11 月12 日。

三、公示期间,省经信厅、省水利厅受理社会各界反映上述企业在节水型企业创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王彦,电话:027-87236535;

省水利厅:陈坤,电话:027-87221766。

邮箱:jienengchu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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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