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促进民营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民营中小企业领域开展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信部推荐通知》)要求,现就在民营中小企业领域开展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本地区民营中小企业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推荐集体所在单位应为民营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 联企业[2011] 300号)执行。
二、鉴于本届为首次在民营中小企业领域开展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为摸清底数,对此次各地推荐名额不作限定。省经信厅将在各地推荐基础上,汇总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青年集体向工信部推荐。
三、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工信部推荐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青年文明号纸质推荐材料于2021年3月7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并将盖章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信箱。推荐材 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 加盖各地市州经信局公章)、汇总表(见《工信部推荐通知》中附件1)、各集体申报表(见《工信部推荐通知》附件2中的附4)等。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联系人:聂薇 联系电话: 027-87231717
电子信箱: 570102642@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东一路7号湖北省经信厅中小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民营中小企业领域开展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鄂经信办函〔2021〕12号 湖北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在民营中小企业领域开展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