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厅拟组织开展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须认真研读通知内容,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6:00。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函(纸质,一式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申请函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高校院所及中央在汉单位、省直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出具。
科技部通知链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30/4237.html
联系人:梅莉;电话:027-87135187
湖北省科技厅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