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号)精神,深入推进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千万”行动,结合《2021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工作指引》(鄂认定办〔2021〕5号)相关安排,充分发挥专家在服务企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省认定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工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工作机制》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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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号)精神,深入推进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千万”行动,充分发挥专家在服务企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制定《湖北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工作机制》。机制如下:

一、动态更新专家库。根据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需求和近年来相关专家变化更新的情况,由省高企认定办结合实际,每年定期征集一批专业水平高、诚信度好的专家纳入专家库,大幅增补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降低专家重复抽取的频率。各地执委会重点推荐本地高校院所及一线企业技术、财务专家入库。

二、选聘专家服务团。依据历年评审记录筛选出责任心强、熟悉高企政策、专业水平高的专家,省高企认定办组建高新企业认定管理服务专家团队,各地相应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做好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管理工作,创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渠道。团队组成人员共计5名,分别是省专家服务团成员2名(省认定办指派1名技术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地方专家3名。

三、建立专家结对机制。省专家服务团队中省认定办指派的专家负责对地方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地方专家负责对本地企业开展培训指导,解决当地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四、实行专家轮训制度。省高企认定办每年不定期组织评审专家培训,明确评审要求,加强纪律教育,提升专业水平。

五、建立评审质量监测制度。省高企认定办对专家评审情况进行网上痕迹管理,并开展专家评审结果事后监管和评审质量监测分析,对存在不遵守评审纪律有关情况的专家,一经核实确认将纳入诚信记录,对可能影响评审质量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纠正。

六、强化专家诚信意识。在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系统增设诚信承诺和评审须知模块,将遵守诚信承诺和评审须知作为专家履职的必要前置条件,专家须进行确认并遵照执行。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专家,纳入诚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