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
为及时掌握相关科技资源的存量和动态变化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以下简称“科技资源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2021年资源调查主要对象是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鼓励各地市州将相关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可对外开放科技资源的拥有单位纳入调查范围。具体调查单位附件另行发布。
资源调查时期节点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本次调查在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重点调查新增科学仪器设施等科技资源的情况以及存量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资源的运行服务情况。
调查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信息
2、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信息(5000万元以上)
3、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10万元-5000万元)
4、科研机构信息
5、自然科技资源库信息
6、各类生物种质自然资源信息
二、调查的组织
省科技厅委托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承担业务联络、技术支持等工作。
省属高校和省属科研机构的填报工作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市、州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由各地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同步共同组织。
各单位通过湖北省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址:www.hbsis.org.cn。具体填报流程可参见中《湖北省科技基础资源调查填报指南》(详见湖北省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网站“下载中心”处)。
三、工作安排
1.数据填报与初审(5月15日-6月15日)
请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和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并对数据进行网上初审。6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数据汇提交至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填报单位完成网络报送后,需打印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信息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报送科技资源调查的上级组织部门。地市科技局需上报调查汇总表及调查情况详细说明,包括下发清单数量、完成上报数量、未报单位名单及未报原因说明等材料。纸质版文件盖章后提交至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2.数据审核与汇总(6月15日-6月30日)
省科技厅组织对报送数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国家平台中心汇交数据。
四、联系方式
027-87135809 乔楚华 省科技厅基础处
027-67818842 张宏斌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技术支持与服务:
027-87311853 柳 丹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305
邮政编码:430071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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