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60号)《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精神及本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初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初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高评办)具体承办。
二、测试对象和专业
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拟参加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初级任职资格初定除外),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等不属于职称评审范围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测试。
水平能力测试专业见附件1。
三、测试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察测试人员所应具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综合能力。测评人员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交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作(代表作起始时间为任现职资格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时间)。测试总分100分,其中代表作成绩60分,现场测评专业成绩40分。测试前省自高评办对拟测对象有关情况真实性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测后对合格人员名单实行公示。
四、测试内容
(一)代表作水平。重点考察与拟报职称级别相匹配的专业技术水平。代表作包括:论文、论著(专著译著)、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科技服务专业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其中,针对科技服务专业提供的“科技服务专业报告”,应重点考察该类报告的实践价值(如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同领域所处的水平及重大创新性等。
(二)专业知识及应用。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知识及发展趋势,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的质量、绩效、贡献等。
五、报名材料
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将所有报名材料用档案袋一并装好报送,在封面上注明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不得跨级申报,平级转评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一)《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三份,另交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办证用。
(二)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复印件),其中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2019、2020年度本人遵纪守法、学术道德、工作业绩及年度评价等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材料。年度考核(年度评价)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三)任现职期间代表作一式三份。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A4幅面),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五)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以上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由所在单位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主管部门及本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名地点。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本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名地点。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6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