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经审核,认定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要认真做好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向深入。          


附件: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xls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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