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强化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政策导向,鼓励新洲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积极申请和实施专利,推动我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根据《新洲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发[2018]1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9年新洲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利资助的范围
按照“授权在先,部分资助”的要求,对于本次申请专利资助的范围仅限于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并已缴纳年费的专利。
二、申请专利资助的对象
对象是新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不含专利请求书上专利申请人联系地址为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
三、申请专利资助的形式
由专利申请人以书面的形式向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申请人可以以电子版申请的形式提供给区局预审)。
四、申请专利资助提供的材料
1、《武汉市新洲区专利授权资助申请表》,申请表首页应盖公司公章;
2、专利证书、缴费年费收据、专利代理费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委托办理专利资助委托书;
以上材料中提供的原件,经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退还。
五、申请专利资助的标准:
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人民币3000元/件。
注:已获得省、市专利资助资金的需注明已获得资金金额;专利资助项目资助资金以不超过专利申请实际交费金额为限。以获得区受理资助的专利项目不得再申报授权资助。
六、资助资金支付方式
提交资助申请相关资料齐全,并经区知识产权局审定后,根据其提交的财务收据和银行账户,以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支付专项资助资金。
七、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9月30日。
2、地点: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75号407办公室)。
3、联系方式:电话:027-86923627
附件:《2019年度新洲区专利资助经费申请表》
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