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真正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应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武汉市本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含《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5套,电子版光盘2套),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各企业在2020年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版4套,电子版光盘2套)报送到。
(五)将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遴选盖章推荐至市经信局。市经信局统一报省经信厅将组织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并确定我省拟推荐项目(原则不超过10个)。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苗(副秘书长)
电 话:135 4511 7749(同步微信)
附件:
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2020年4月17日
政策对接,秘书长热线:
曹显财( 秘 书 长) 13387568617
刘晓苗(副秘书长) 13545117749
张 莹(副秘书长) 18702772071
(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同步微信)
武汉高新技术企业QQ群:936973492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全面解读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