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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洪山区支持关于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2018]10号)文件精神,我局启动2019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为洪山区纳税登记,并在洪山区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合规经营。

(二)对企业2019年产值(以统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下同),超过50亿元(含)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0%、1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0—50亿元(含10亿元)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5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4—10亿元(含4亿元)且年产值增幅达到15%、2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4亿元(含1亿元)且增幅超过50%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15万元。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和5千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三)对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二、申报资料

各符合条件企业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 加盖企业公章的《2019年度洪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申报表》(附件1);

2.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2019年企业缴税凭证;

4. 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5. 企业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低于产值75%,需提供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A4型制作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

(一)数据审核。由区科经局协请区统计局对申报企业2018、2019年工业产值数据进行审核。

(二)项目审核。由区科经局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办理补贴。根据项目审核结果,由区科经局确定各企业奖励资金,经区科经局项目资金相关审核程序后,办理资金拨付。

各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进行申报,并于2020年5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报送到我局经济运行科(融创智谷C5栋512办公室)。

联系人:黄 伟   联系电话:87374326


附件1: 2019年度洪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扩产增效奖励申报表

附件2:承诺函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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