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对“质量标杆宣贯、培训、遴选推荐、诊断服务、经验交流”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


质量标杆宣贯、培训、遴选推荐、诊断服务、经验交流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专业机构,通过专业机构开展工业质量提升服务工作,宣传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9号)要求,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意识,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应用先进质量工具方法,帮助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预算金额20万元,整个项目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省经信厅东一路办公区410室


五、磋商时间地点


2020年5月6日下午15时,省经信厅东一路办公区六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王诚


地址:省经信厅东一路办公区410室


电话:027-8723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