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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评估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kjt.hubei.gov.cn/fbjd/tzgg/202005/t20200529_2371154.shtml),省科技厅决定对部分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开展调查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17年省科技厅立项的省技术创新专项重大项目(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项目任务书,考核评价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经费的到位与使用情况等。
(二)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考核评价项目产出目标、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目标等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重大突破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自评。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调查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4日(周四)前报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对有关材料审查汇总后,上报省科技厅。
(二)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提交单位为附件1项目清单中,经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推荐立项的项目单位(任务书有科创局盖章)。
(二)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真实、客观、准确、全面、完整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对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责。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科研主体信用评价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光谷公共服务中心2#楼4002室;夏汉武 027-67880527
2.2017年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调查表.docx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