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为鼓励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培育紧缺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四批“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千企万人”支持计划重点在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良好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中实施。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的企业,须在我市注册,拥有10人以上高层次人才组成的企业核心成员创新团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我市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

(三)拥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的企业;

(四)以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产业化项目的企业;

(五)武汉“城市合伙人”产业领军人才所在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企业登录武汉市千企万人申报系统服务平台(ttp://www. whrsjzjc.com/qqwr/),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企业认定所需信息。

(二)部门审核。由区局对辖区企业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规定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三)专家复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通过部门审核的企业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四)公示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通过公示的,按规定予以认定。


四、材料要求

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须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

认定申请经区局审核通过的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交区局,同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须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证明材料一致)一式三份。《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表》与书面证明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清晰,一并以A4纸打印胶装成册。

各区局对《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表》及书面证明材料审核签章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五、申报时间

第四批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网上申报工作于2020年6月22日前截止。各区局于7月3日之前完成网上和书面审核,并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引才奖励补贴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83919131 83919125

附件: 1.武汉市“千企万 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证明要件

2.各区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批武汉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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