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规〔2019〕4号)文件,经企业申报、初审、第三方审核,现将东湖高新区2019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第一批)拟支持单位及金额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东湖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查核情况。
联系电话:67880104 郑小立
地 址:高新大道777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4019室
附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