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积极申报。

请申报企业于7217:30前将申报材料(含企业盖章版申报书、汇总表一式三份)提交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企服局(高新大道7777号楼7016室),同时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huqifu@163.com。申报材料应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项目名称具体。

联系人:  65563308李国伟   65526702

   附件: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pdf

     附件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