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双创服务机构管理,推动高新区双创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特提示如下:
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因发展需要,场地、运营主体等有变更需求时,要及时向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提交变更申请,并提前通知在孵企业,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二、为落实《东湖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对于依靠智力创造开展经营活动、对经营场所条件要求较低或不需要办公实体的市场主体,允许不限量入驻经考核合格的双创载体并为其提供托管登记服务。双创载体要切实做好托管服务管理工作,对托管企业真实性、合法性等负有监督协管义务。
三、倡导双创载体提供托管登记服务时不收费或少收费。若要收费,需合理收费、明码标价,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将把托管登记服务质量作为年度双创载体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四、高新区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双创载体申报咨询和服务,任何机构不得以科创局的名义开展双创载体申报服务。申报国家、省、市、区级双创载体的企业可按相关要求自行准备申报材料,详情可咨询科创局027-67880553。
五、申报双创载体的企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特此提示。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