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2021〕4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节函〔2016〕586号,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站下载)相关要求,积极申报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复核第三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
根据相关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对象为工信部2018年发布的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附件2)。请有关企业(复核名单中高新区企业为施耐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对照绿色制造评价要求对近三年情况开展自主复核,形成复核报告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企业于6月22日17: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复核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送至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室,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上报。另请各相关企业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word文件,单独填写,无需加入申报材料中)、申报材料(word文件及盖章后pdf文件)、复核报告(word文件及盖章后pdf文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1170878032@qq.com。
联系人:邓 伟(65563310) 陈 杨(67880595)
地址: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8室
附件: 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