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高新区众创孵化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现将申报东湖高新区2020年创业服务机构奖励(含创建升级、绩效考核、投资)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认真履行高新区经济统计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每个奖励(补贴)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2020年度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要求》(附件1),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和创新政策申报管理系统(https://kcj.ovcc.org.cn:8031/),从“双创绩效考核”进入申报,认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各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2.申报时间:请于2021年7月26日(周一)17:3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3.工作流程:网上申报→形式审查→第三方机构评议审查→核查→公示→拨款。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可以申报本通知的一个或多个事项,需符合支持事项的申报要求。
2.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高新区将收回奖励(补贴)资金,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80553
监督电话:027-67880443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