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光谷制造2025”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7〕11号)及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及程序,我局组织了2019年度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经园区推荐,我局初步审查,第三方机构独立审计,现将专项资金拟奖励计划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5日。如对公示结果存在疑问和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查核情况。
联系人:查文进 67886020 donghuqifu@163.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号楼7018(邮政编码:430075)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