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进、培育和壮大总部企业,加快推进青山区(化工区)总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功能,根据《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青山区(化工区)促进总部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的若干意见》(武政〔2018〕5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1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青山区(化工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现将两份奖励办法全文进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9日。
联 系 人:张万里
联系电话:68860109
电子邮箱:125677033@qq.com
附件:1.《青山区(化工区)促进总部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2.《青山区(化工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