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科技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依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规〔2020〕1号)中关于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的规定,现将202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8日至8月27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对象

截止2021年7月1日税务关系在江岸区,2018年度新认定并已取得市级高新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和2019、2020年度被认定且已取得市级高新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其他城区转入江岸区,且在原注册城区已申报相应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除外)。申报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需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填写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具体见附件3)。

三、 补贴标准

2018年度新认定并已取得市级高新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可以申报拨付5万元;2019年度新认定且已取得市级高新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可以申报拨付5万元;2020年度新认定且已取得市级高新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可以申报拨付10万元;2020年度重新认定且已取得市级高新补贴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可以申报拨付5万元。

四、 申报材料

1、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申请表(盖公司公章);

2、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4、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企业缴税证明(盖公司公章);

5、市级财政补贴到账凭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6、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承诺书(公司法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7、《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盖公司公章)。

五、 相关说明

1、缴税证明可以是缴税单据或银行转账凭证,任意税种,但必须能显示是江岸区税务机关。

2、企业职工总数超过500人,或者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或者资产总额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不用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3、申报材料请按上述第四部分所述顺序胶装成册。

4、若在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需要企业提供本通知要求以外的证明材料,申报对象需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六、 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1份,提交至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七、 联系方式

  人:高新技术科 贺小亮   段克非

联系方式:电话  85320192  8532011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江岸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B座4楼403

附件1: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申请表

附件2: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承诺书

附加3: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使用说明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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