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1年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市监规〔20211号)要求及工作安排,我局已完成武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的申报受理和审核,现对拟下达的武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三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84日—8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联系电话85333575、传真:8533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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