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执委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提交变更申请、认定机构审核确认,确认湖北省鄂西地质测绘队等106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准予换发新证。
附件:湖北省2021年第一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各地执委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企业提交变更申请、认定机构审核确认,确认湖北省鄂西地质测绘队等106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准予换发新证。
附件:湖北省2021年第一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