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地方金融工作局根据《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6〕4 号)、《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四板挂牌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武新管发改〔2017〕2 号)、《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武新规〔2018〕3号)、《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19〕1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武新管〔2020〕1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拟对高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进行奖励。此次奖励由各企业根据政策自主申报并提交材料,交由第三方会所审计,经金融局审核,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核实修改后,拟对31家完成上市、再融资、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的企业及完成股份制改造、贷款融资、市场推广、专业人才招聘等工作的上市“金种子”企业进行奖励,金额总计2603.04万元。
现将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地方金融工作局提出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东湖高新管委会地方金融工作局
联系电话:027-6788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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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