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0]3号)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研究,现开展2021年洪山区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

(一)支持对象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规上工业企业及服务机构


(二)支持条件

1、2020年度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规上工业企业,依据2020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2、申报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和评定奖励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在洪山区登记纳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两化融合建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2020年辅导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通过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和评定的中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是武汉市两化融合服务联盟评定的两化融合服务机构。


(三)申报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国家相关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盖章)。

3、纳税申报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两化融合建设项目介绍(含企业基本情况、两化融合建设现状、两化融合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下阶段两化融合工作的打算及规划等)。

6、企业承诺书。


(四)申报中介机构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中介机构与我区2020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和评定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相关服务费发票(复印件盖章)。


二、补助类

(一)支持对象

获市级(含)以上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和省、市数字经济产业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


(二)支持条件

1、2020年度获市级(含)以上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和省、市数字经济产业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包括工信部、省经信厅、市经信局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经信厅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已验收的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已验收的武汉市数字经济产业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2、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在洪山区登记纳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推动企业智能制造或两化融合建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拟支持的项目近三年软件投入的总额应不小于100万元(2018.1.1-2020.12.31)。

4、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申请获取一次专项资金支持,不得对同一项目进行分拆、重复申报。一个企业每年最多申报一个项目补助;补助类申报与奖励类申报可同一年申请。


(三)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国家、湖北省或武汉市相关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纳税申报证明;

6、企业智能制造或两化融合建设情况(含企业基本情况、建设规划、管理架构、主管履职情况和应用绩效情况等);

7. 项目在软件应用与集成方面的投资清单(含软件开发合同、发票等); 

8、企业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企业对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将相关申报和审核资料留存5年以上备查。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先后顺序胶装)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3、申报企业(单位)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申报。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将对已获得专项资金进行收回,并在今后五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各类资金项目申报。


联系人:李广威 

电 话:87374326。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