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每个奖励(补贴)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2020年度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申报要求》(附件1)。
2. 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时,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本次奖励(补贴)事项已享受高新区其它相关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3.本次申报针对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5:30。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
三、申报说明
1.工作流程:申报→区人事局审核→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公示→拨款。
2. 请各企业逐项按照政策原文及申报要求仔细核对企业业务具体情况,按申报奖补资金的类别提供申报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请表、承诺函、封面及材料模板见附件2-5),报送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楼4008室),同时提供扫描版发送至ov_hrsz@163.com,不同申报事项可用隔页,不同事项的同一材料不用重复提供。
3.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欺瞒手段进行本产业政策奖励补贴资金申报的一经发现或查实,除应退还专项资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5年内不得申请东湖高新区奖励补贴资金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晓红
联系电话:027-65563362
咨询QQ群:区人事局工作群735274435
申报邮箱:ov_hrsz@163.com
组织部(人事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