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武人才办〔2021〕3号),按照武汉市人才工作总体部署,东湖高新区拟于近期集中开展2021年度首批“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举荐申报工作。于9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的,经审核无误后,将作为东湖高新区2021年度首批“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对象,集中向市委人才办进行报送。请区内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引进单位从武汉市外全职引进(缴纳社保或落户时间均可参考),引进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引进单位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倍以上。
2.在引进单位担任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高级职务,或是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拥有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
3.引进单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或武汉地区经济贡献排名靠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能力强、市场估值高的独角兽企业;近年来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参考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和市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等。
(二)产业领军人才(创业类)
1.熟悉创业领域国际规则,技术成果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近5年内(以2021年7月30日为截止时间)在我市首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深度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3.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近3年获得风投机构实到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不含投资机构以注册资本金方式出资),上一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
(三)优秀青年人才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引进单位从武汉市外全职引进(缴纳社保或落户时间均可参考),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入选后能够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引进单位提供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以上;或是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TOP200高校博士毕业生,由在汉重点高校引进且纳入校级人才计划重点支持或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研发重要职务。
3.引进单位符合以下标准之一: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或武汉地区经济贡献排名靠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能力强、市场估值高的独角兽企业;近年来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参考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和市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区级人才计划入选企业等。
二、申报流程
(一)产业领军(创新人才)
1.用人单位登陆“武汉人才服务网(http://www.whzc.gov.cn)”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获得举荐资格,可举荐2名产业领军人才(创新类)。被举荐人才通过“武汉人才服务网”在线注册,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提交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武汉人才服务网”下载申报书等资料,按要求报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才局(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产业领军(创业人才)
1.创业投资机构登陆“武汉人才服务网(http://www.whzc.gov.cn)”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
2.审核通过后,创业投资机构获得举荐资格,可对人才进行举荐。被举荐人才通过“武汉人才服务网”在线注册,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提交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武汉人才服务网”下载申报书等资料,按要求报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才局(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三)优秀青年人才
1.用人单位登陆“武汉人才服务网(http://www.whzc.gov.cn)”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获得举荐资格,可举荐4名优秀青年人才。被举荐人才通过“武汉人才服务网”在线注册,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提交审核。
3.审核通过后,在“武汉人才服务网”下载申报书等资料,按要求报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招才局(纸质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首批集中推荐截止时间
申报人应于2021年9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9月24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区招才局。
9月18日后申报的,将根据市委人才办要求,另行通知审核报送时间。
(二)联系方式
产业领军人才:65563229 373636727@qq.com
优秀青年人才:65526157 1285809948@qq.com
材料报送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400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武汉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公告》,2020年武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7929元。
2.本年度“武汉英才”举荐申报工作探索随到随评,及时认定机制,用人单位可常态化举荐人才,市委组织部分阶段评审人才。
3.在汉重点高校、湖北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直接向市委人才办举荐。
4.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得申报(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除外)。
东湖高新区招才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