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尽快做好东湖高新区服务业“小进规”工作,现组织开展2021年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上服务业入库范围
表1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标准
年营业收入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门类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
二、入库时间
2021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年度审核。2021年11月10日前,在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
2、第二批年度审核。2021年12月24日前,在11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仅限上报新开业(投产)及“规下升规上”的年报调查单位。
三、审核类型
1.第一批年度审核。
(1)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下同),“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2.第二批年度审核。
仅限新开业(投产)和“规下升规上”纳入单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
(6)收入构成说明加盖公章。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五、提交材料时间
11月10日前申报的企业需在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园区办。
六、各园区入库咨询联系方式
生物办 张 丽 87205021
未来办 舒 睿 87922818
综保办 刘 岑 87700774
光电园 胡 华 67886212
服务业园 洪亚超 87418933
智造园 王 玄 87781721
中华园 郑亚丽 87016888
中心城 刘玉萌 65521382
统计局 郑小溪 65563248
附件:收入构成说明.docx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