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申报、初审、第三方审计核算、相关部门查重等程序,经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将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融资服务类资金预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1029日至114日。如对公示的内容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2021年11月4日前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或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反映。

公示接待电话: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85319490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85316911

附件1.2021年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

       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项目审定补贴明细表

    2. 2021年武汉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 

       资金融资服务类资金项目审定核减明细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