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规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资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21 年 11  19 日至 11  26 日下午 6 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对象

截止2021年11月1日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江岸区的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三、 补贴标准

(一)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对于江岸辖区内备案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2020年组织辖区内企业成功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家数为1-4家,按照每家0.3万元申报补贴;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家数为5-9家,按照每家0.4万元申报补贴;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家数为10家及以上的,按照每家0.5万元申报补贴。

2、对于江岸辖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按照每新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万元申报补贴。

(二) 培育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1、对于江岸辖区内备案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2020年组织辖区内企业成功申报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按照每家0.2万元申报补贴。

2、对于江岸辖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成功申报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按照每家0.5万元申报补贴。

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在2020年将同一家企业同时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按照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

四、申报材料

1、 江岸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请表(盖公司公章)或江岸区培育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申请表(盖公司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3、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签订的孵化协议和付费发票复印件等,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和付费复印件等;

4、2021年10月1日(含)以后的企业缴税证明(盖公司公章),在2021年10月1日(含)以后未缴税的企业,应当提供2021年10月1日(含)以后企业缴纳职工社保费用证明(盖公司公章);

5、江岸区培育企业申报补贴承诺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五、 相关说明

1、缴税证明可以是缴税单据或银行转账凭证,任意税种,但必须能显示是江岸区税务机关。

2、申报材料请按上述第四部分所述顺序胶装成册。

3、若在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需要企业提供本通知要求以外的证明材料,申报对象需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六、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1份,提交至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七、联系方式

人:高新技术科贺小亮  段克非

联系方式:电话027-85320192 027-8532011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江岸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B座4楼403


附件1:江岸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江岸区培育武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3:江岸区培育企业申报补贴承诺书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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