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创我区人才工作新局面,稳步实施“人才金字塔”工程,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培育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在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人才待遇

(一)推荐数量:今年推荐表彰“在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100名左右。

(二)人才待遇:由区委、区政府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发给人才津贴3000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二、推荐范围与对象

(一)推荐范围:推荐工作在江岸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进行,并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江岸辖区的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的人才,为江岸做出较大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也在推荐之列。

(二)推荐对象:主要包括在职在岗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重点是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企业家人才和科技人才。

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推荐对象。曾入选江岸区“千百十人才工程”或武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曾被授予“区管优秀专家”、“江岸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者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专项(特殊)津贴人员称号的,不参加此次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专业素养好,成绩突出,为江岸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业内认可度较高。

(四)发展潜质好,身心健康。

此外,虽无职称,但身怀绝技,在省、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也可推荐。

四、推荐材料

(一)《“在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见附件1);

(二)身份证、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近5年专业论文、专著等理论成果(封面、文章目录以及文章首页)以及所获与专业相关的荣誉、社会职务聘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近5年业绩简介,1000字以内(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

(五)《“在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人选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上述推荐材料报送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江岸区麟趾路50号607室)。

联系人:黄洪福  涂晋  联系电话:82717795

 

附件:1.“在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人选情况登记表

2.“在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人才”人选推荐汇总表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组织部    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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