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经自主申请、初审推荐、现场考察、专家评议,拟同意设立“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东湖高新区民商事金融调解中心)工作站”,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和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12月10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王恋虹

联系电话:027-85336845

邮箱:whzlzfc@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邮编43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