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市经信局关于继续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十大重点领域,聚焦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光通信、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纺织服装、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等16条重点产业链,兼顾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
二、条件要求
1.牵头企业长期从事所属领域研发、生产,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较强行业影响力;
2.牵头企业具备一定的科研资产,有持续研发投入及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
3.牵头企业具备整合行业产学研用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4.培育建设目标明确、方案可行、基础较好;
5.牵头企业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材料报送
1.请有意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于2022年1月6日(周四)下午17:30前向我局提交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具体参考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盖公章)、电子版一份(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2.前期已列为培育对象,且在有效培育期内的,如自评符合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和认定条件,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盖公章)、电子版一份(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8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琳 67886133、2673888187@qq.com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编写目录
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