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等政策精神,现将2021年东湖高新区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2020年二季度至2021年一季度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库的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 2020年二季度至2021年一季度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库(首次的定义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且从未在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申领过工业“小进规”、服务业“小进规”、商贸业“小进限”专项资金奖励)。
3. 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理材料
1. 《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表》。
2. 关于拨付2021年武汉市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奖励资金的通知。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5. 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
相应材料按照各项目“办理材料”中的装订顺序胶装纸质材料一份,封面写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2年1月28日前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2、7018),盖章扫描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
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奖励申报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