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以下简称网安基地)建设,提升服务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任务能力,推动尽快形成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的良性生态,早日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网络安全高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办结合网安基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3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详见附件。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向建华,联系电话:027-83893011。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xdfwcyb@163.com)提交。为便于整理归纳意见,请提议人针对具体条款,简明扼要阐述修改建议及理由,并提供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关于支持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
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以下简称网安基地)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市的重大发展机遇,对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网安基地建设,加快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早日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网络安全高地,经研究,现将支持网安基地发展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网安基地规划范围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从事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相关产业的教学、培训、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以及在上述企事业单位和机构从业的各类人才。
二、政策措施
(一)加速产业集聚
对于新引进的网络安全及相关项目原则上优先落户网安基地。统筹引导全市网络安全及相关产业向网安基地集聚,制定计划分步推进,形成规模效应。对落户网安基地的企业,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联合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宣传推介和项目洽谈,积极利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项目落地。鼓励网安基地企业、协会和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园区(孵化器)招商。每引进一家国内外知名孵化器、众创空间落户,给予园区50万元的招商奖励;每引进一家互联网行业知名企业设立总部、行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分别给予园区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招商奖励。每年对园区(孵化器)入驻的上一年度的区级财力贡献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总额的3%给予运营机构奖励。单个园区运营机构支持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扶持企业发展
网安基地40平方公里范围内享受财政贡献奖励支持,在核定基数基础上,新增市级财政留存部分全额奖励用于支持网安基地发展,并争取省级留存部分。
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购置、改造技术设备总额的8%实行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投资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企业销售收入5‰的比例给予企业经营奖励,年度最高奖励300万元;设立企业“上台阶”奖励,对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及5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及1000万元奖励。
优先支持网安基地企业参与全国、省、市信息技术应用场景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资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于员工社保关系在网安基地的企业,按照不超过300元/人·月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年度最高补贴200万元。支持在网安基地设立市级行政审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审批机制,就地受理,就地审批,实现“受理、审批不出园区”一站式服务。
(三)支持智库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支持建设国家级网络安全智库。智库享有以网安基地核心支撑机构名义,依法承接涉及网络安全科研任务和对外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权利,为网安基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推动招商引资、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在人才引进指标、落户审批等方面,享受国家、省、市和网安基地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支持中央科研事业单位在基地设立分支机构,不定机构规格、行政管理岗位等级和人员编制,实行社会化用人和自主管理运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打通从技术到产业的通道,成为产、学、研、用各个环节协同创新的大平台。
对上述机构免费提供办公、科研、实验用房,并按照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1:1的比例匹配运营维护经费。
(四)支持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预留空间,继续支持一流网络安全院校入驻办学,对办公、教学、科研等配套设施予以保障。支持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培训中心建设。鼓励培养应用型、实用型网安人才,继续实施“网络安全万人培训资助计划”,每年出资4000万元,资助在网安基地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高水平网络安全会议(论坛)和竞赛活动的单位,奖励网络安全优秀学员。
(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吸引各类人才在网安基地就业。授权临空港开发区在新引进人才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量身定制政策。连续工作3年以上、社保关系在临空港开发区的顶尖型人才、领军型人才、骨干型人才、专长型人才以及实用型人才享有武汉市购房资格;对在临空港开发区购房的,分别一次性提供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对顶尖型人才、领军型人才、骨干型人才子女入学给予充分保障。
(六)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国家级第三方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提供办公用房。支持国家网络安全众测、信创适配检测中心等平台类项目建设。推动市场将产品众测情况作为采购产品的重要参考,在政府采购中鼓励采购通过众测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推动市场主体与国家部委合作,提供信创产品适配性检测服务,促进信创软硬件产业集聚。
(七)支持科技创新
对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0万元、4000万元奖励。对网安基地内新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将网络安全“卡脖子”技术项目列入市科技重大专项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最高可支持300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研发投入年度增长部分比例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积极争取将网安基地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审批权委托临空港开发区承担。对国内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补助1万元,之后新获授权的,每件补助1.2万元,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八)支持重大赛事活动
支持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领域开展展览展示、峰会论坛和创新大赛等具有全国性、行业性、国际影响力的服务活动,对活动举办予以50%经费补贴。支持在网安基地举办中国网络安全大会,打造中国第四个顶级网络安全赛会。
(九)支持组建产业发展基金
组建网安基地产业基金,重点对网络安全及相关产业的培育和引进、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进行支持。基金总规模30亿元,首期4亿元,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2亿元。
(十)加强土地供应
将网安基地40平方公里范围纳入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保障网安基地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加快调整完善相关规划,确保建设用地的发展空间。
三、有关说明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5年。涉及资金奖励兑现的,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予以承担。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委网信办和临空港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省、市、区现行政策中本《通知》未涉及的条款,依然按照省、市、区现行优惠政策执行。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支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办理。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要赛事,由临空港开发区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专题研究后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