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文件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项目初审和复审等流程,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月14日-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意见(盖公司/单位公章)反馈至管委会科创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67880553
联系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4楼4002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