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节能函〔2021〕237号)要求,省经信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工业节水型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经信、水利和湖泊(水务)部门推荐,省经信厅、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21年度“湖北省工业节水型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企业名单
(一)广水市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稳健医疗(天门)有限公司
(三)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
(四)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辆工厂
(五)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六)湖北津江啤酒有限公司
(七)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
(八)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
(九)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 日-1月25 日。
三、公示期间,省经信厅、省水利厅受理社会各界反映上述企业在节水型企业创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王彦,电话:027-87236535;
省水利厅:闵海,电话:027-87221440。
邮箱:jienengchu2020@163.com
jyysc666@sina.com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