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助力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提能,现组织开展相关科技政策的申报工作。2022年3月21日至4月21日下午5点,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1、2021年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2、2021年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3、2021年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4、2021年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二)2021年和202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2、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认证,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3、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认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4、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1、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1)2021年和2022年,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截图(盖公司公章);(2)2022年1月1日以后,离申报截止时间最近一次的企业缴税凭证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3)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证书或认证文件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4)认证相关的培训合同或服务合同、费用发票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5)企业征信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湖北”查询下载,盖公司公章);(6)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公司法人签章,盖公司公章)。2、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认证:(1)2021年和2022年,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截图(盖公司公章);(2)2022年1月1日以后,离申报截止时间最近一次的企业缴税凭证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3)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认证证书或认证文件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4)认证相关的培训合同或服务合同、费用发票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5)企业征信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湖北”查询下载,盖公司公章);(6)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公司法人签章,盖公司公章)。3、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认证:(1)2021年和2022年,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截图(盖公司公章);(2)2022年1月1日以后,离申报截止时间一次的企业缴税凭证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认证证书或认证文件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4)认证相关的培训合同或服务合同、费用发票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5)企业征信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湖北”查询下载,盖公司公章);(6)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公司法人签章,盖公司公章)。4、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1)2021年和2022年,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截图(盖公司公章);(2)2022年1月1日以后,离申报截止时间最近一次的企业缴税凭证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证书或认证文件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4)认证相关的培训合同或服务合同、费用发票的复印件(盖公司公章);(5)企业征信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湖北”查询下载,盖公司公章);(6)项目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公司法人签章,盖公司公章)。1、缴税凭证可以是缴税单据或银行转账凭证,任意税种,但必须能显示是缴税至江汉区税务机关。2、若在资料审核过程中需要申报单位提供本通知要求以外的证明材料,申报对象需积极配合、及时提交。若不配合申报工作,视为自愿放弃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1份、纸质申报材料2份,提交至区科经局。联系地址:江汉区菱角湖路4号江汉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