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委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即我省2019年至2021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方式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完成实名认证后进行填报:
第一步:点击“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右侧“我要办理”进入填报平台。
第二步:点击“2021年高企发展情况”中的“填报”按钮,在线逐项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数据,填写完毕后先点击“保存数据”,再点击“提交”。
请关注所填高企发展年报是否通过审核。
三、填报时间
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填报。
四、注意事项
1.根据《认定办法》要求,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应每年填报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对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填报发展年报的企业将被取消高企资格。被取消高企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部门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填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请各企业填报时请务必仔细核对有关数据的单位、数值等信息,不要出现误报、漏报等情况,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3.各地执委会应负责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做好年报填报工作,确保企业应报尽报。
联系电话: 027-87272996
027-87125871
027-87265789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