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服务水平,促进区内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好2022年武汉经开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及落户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2111日至20211231日,在武汉经开区成立或迁入武汉经开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企业最近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3. 企业落户首年开展相关科技服务业务。

4. 企业具有实际办公场地,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实缴社保3个月以上人数)。

5. 通过业务部门实地核查备案。

三、奖励标准

对新落户武汉经开区并且首年在区内有服务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登记备案,分两年给予10万元的落户奖励。(2022年奖励5万元,2023年奖励5万元)

四、申报材料

1.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落户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办公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和实际办公证明(缴纳水电、房租付款凭证及相关票据、现场照片等)及人员社保记录。

4. 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协议、相关发票及银行电子回单等。

5. 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及登记备案程序

1. 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于4月28日前发至区科创中心(业务部门邮箱:415910853@qq.com),发送后请电话(84891019)确认,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于4月29日至5月11日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 业务部门根据纸质申报材料有关信息,组织走访核查,对机构实际办公和开展业务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对通过核查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六、注意事项

1.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七、联系人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            王亚东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李小刚  84757881

商务城                      游博文  84218965

通航产业园                  王  楠  84852996

智慧生态城                  朱  江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                  毛乾川  84739806

港口物流园                  梁  力  84855123

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王  柳  84750029

科创中心             邹凤明  胡一枫  84891019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