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第五条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我们开展了企业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企业技术合同登记奖励3项工作。
经过申报、专家审核、现场抽查复核等程序,现将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8日-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25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意见(盖公司/单位公章)反馈至管委会科创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王竹 67880553(附件1、2);曾梅 67880305(附件3)。
联系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4002
特此通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