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根据工信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见附件1)要求,本次申报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大数据重点产品和服务、行业大数据应用3大领域8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东湖高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及1个方向。
(三)各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按要求提交能反映申报主体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佐证资料,并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于5月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我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纸质项目申报书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同时将纸质版扫描成PDF版本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2673888187@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
电 话:67886133
附件1: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doc
附件2: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