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鄂知发〔2019〕19号)、《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1年知识产权“三大工程”项目的通知》(鄂知发〔2021〕2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组织验收,现公布2021年度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湖北省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结果清单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杨树彬,电话:027-867590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