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好2022年武汉经开区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1.对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达到50万元、500万元、5000万元的区内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2.对在我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年合同登记额超过1亿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2021年在武汉经开区技术合同登记站办理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认定登记且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或办理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认定登记且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技术合同登记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
4.技术合同登记信息表;
5.其他相关材料。
(二)个性材料
申请第1条奖励(对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达到50万元、500万元、5000万元的区内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企业需提供在2021年和2022年发布申报通知之前开具的与技术合同相关的发票、银行到款凭证。
四、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按照先电子版预审,后纸质版报送的顺序办理。
1.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于7月1日前发至区科创中心(邮箱:1820687277@qq.com),发送后请电话(84893537)确认。
2.接到电子版审核通过的通知后,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于7月4日至7月15日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3.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2.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 赵 静 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陈 岚 84850882
商务城 游博文 84218965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 王 楠 84852996
智慧生态城 朱 江 84967999
综合保税区 毛乾川 84739766
港口物流园 张 欢 84855123
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曾雪素 84856859
区科创中心 84893537
区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创新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