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14 号,以下简称“14号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拓宽以工代训政策范围,全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49号)要求,《关于进一步简化以工代训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55号)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以工代训申报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84号)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对294家企业的培训对象、培训真实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经审核,294 家企业(企业及人员详情见附表),符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报条件。


附件:1、武汉市江夏区11月份以工代训企业名单公示表

附件:2、武汉市江夏区11月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公示表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附件1:武汉市江夏区11月以工代训企业名单公示表
附件:    附件2:武汉市江夏区11月以工代训补贴人员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