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汉阳区、青山区、江夏区、新洲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促进全市工业节能降耗,鼓励企业节能改造,根据《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和《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拨付至企业(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通知辖区企业于7月28日前至市经信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各相关企业收到奖励资金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处理和经费使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22年工业节能专项资金拨付安排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