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2018〕10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洪山区2020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洪山区2020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资金的企业,其税务关系须在洪山区。
(一)2019年度洪山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1.申报条件
(1)2019年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
(2)2019年度企业销售收入过2亿或者资产总额过2亿的企业;
(3)研发投入的时段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4)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019年度所得税减免;
(5)已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了2019年度研发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
2.提交材料
(1)《2019年度洪山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鉴证报告(原件);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的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可只上传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表格:①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加盖税务相关部门公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表)、③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表)、④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表)、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表)、⑦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5)承诺函(附件四)。
(二)2019年度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
1.申报条件
(1)2019年度新获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2)2019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考核优秀。
2.提交材料
(1)《2019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申请表》(附件二);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对申请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事项的企业,请提供国家、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平台正式批文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考核优秀证明文件;
(5)企业最新纳税证明;
(6)承诺函(附件四)。
(三)2019年度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贴
1.申报条件
(1)企业承担了国家科技部、工信部和省市科技、经信部门立项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并在2019年结题验收;
(2)已经获得洪山区资助的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
2.提交材料
(1)《2019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持有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或合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国家、省、市资助经费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5)企业最新纳税证明;
(6)承诺函(附件四)。
二、注意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12月18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洪山区科经局,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13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PDF)发至邮箱:532539800@qq.com,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一致。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申请表和承诺函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杨杰 87374372
附件:
1.2019年度洪山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
2.2019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申请表
3.2019年度洪山区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补贴申请表
4.承诺函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