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众创孵化平台提档升级,引导我区众创孵化平台按照国家省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标准提升功能和服务,实施该项目。

一、支持对象
2021年度我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认定的众创空间,运营情况正常。
二、 支持条件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补贴50万元、25万元、15万元;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认定的众创空间分别补贴25万元、15万元、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提档升级补贴项目申报表》(附件1),同一年度同时获国家、省、市认定备案的、按最高级别申报,不予重复奖励;
2、新认定备案文件复印件;
3、2021年至今运营情况报告;
4、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2)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22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洪山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域创新与对外合作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88578159@qq.com。
联系人:丁 丹  87374403
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03室
2、项目申报主体为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运营机构,且纳入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管理;
3、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若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依法追究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洪山区财政资金项目。
 
附件1: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提档升级补贴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函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