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企业单位申报、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公示以及复核等流程,现拟拨付2019年东湖高新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补贴资金。请各拨款企业及时提交财务收据,相关要求如下:
1、财务收据。收据正面,抬头填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系附填写“2019年东湖高新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补贴”,支付方式填写“转账”,拨款金额见附件,收据左上方标注附件中“序号”数字,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收据背面写明:收款单位名称(需与公章一致,进行工商名称变更需附工商变更通知书)、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手机号。
2、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只需提交电子版)。仅需填写序号、收款人信息(包括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及申请金额、合计金额大写、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所填信息须与财务收据一致。
3、提交方式。各拨付企业单位请于12月7日-8日内将“财务收据”提交至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D28、D29窗口。同时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电子版(excel可编辑格式,非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hjssc@126.com,文件名称命名为“XX公司支付申请书”。
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27-67880305
地址:高新大道777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D28、D29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9年度东湖高新区内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pdf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