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政规〔2019〕20号)和《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东湖高新区2019年度科技“小巨人”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资金予以拨付(明细见附件)。相关要求如下:

1、财务收据格式

财务收据正面:抬头填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系附填写“2019年度科技“小巨人”奖励资金”(或“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资金”,视企业所获奖励资金类型而定),支付方式填写“转账”,拨款金额见附件,收据左上方标注附件中“序号”数字,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财务收据背面:收款单位名称(需与公章一致,若附件企业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需提交工商变更通知书)、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手机号。

2、在线填写收款人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申请金额、经办人姓名及手机号)。在线填写网址:https://www.wjx.top/jq/100344984.aspx

提示:在线所填信息须与财务收据保持一致。

3、提交方式。各有关企业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财务收据”提交至高新区管委会2号楼4005室。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7880523  65563216

地址: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区管委会2号楼4005

附件:2019年科技“小巨人”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资金明细.pdf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0年12月8